关于对地方登记局网上登记管理系统操作权限进行部分限制的特别提醒
  为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关于登记管辖的规定,避免出现越权登记情形,切实维护登记管理秩序,自2021年7月16日起,我局在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中对地方登记局的操作权限进行部分限制。地方各级登记局拟设立登记的事业单位及其举办单位名称中,如包含应由中央编办登记管辖的事业单位名称,系统将无法通过。
  自建系统省份应严格执行上述要求,根据登记管辖权限依法依规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特此提醒。
  中央编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21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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