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中国煤炭地质总局湖北煤炭地质局等3家单位书面警告处罚的通告
   按照《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中国煤炭地质总局湖北煤炭地质局、《中国信息年鉴》期刊社、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经贸导刊杂志社等 3家单位被我局抽取为 2018年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检查单位。经核查,这些单位存在未按规定申请住所变更登记的行为。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五条、第七十条规定,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决定给予上述 3家单位书面警告并通报举办单位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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