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城乡小康发展促进中心作出行政处罚的通告

  经查,城乡小康发展促进中心存在不按照登记事项开展活动,违规设立带有“全国”、“国际”字样的机构,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未按规定申请变更登记等行为,违反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规定,依据该条规定,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对城乡小康发展促进中心作出暂扣《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单位印章并责令限期( 6个月)改正的行政处罚。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16 年 9月 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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