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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机构编制保障 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09日来源:丹东市委编办 陈闯

 

  近日,丹东市委编办为落实中央、省委有关调整扶贫工作机构设置的精神和市委工作要求,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对市扶贫工作机构进行调整,通过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强化机构编制保障,持续助力丹东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落实。 

  一、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完善机构职能配置 

  调整扶贫工作机构设置,是中央在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已经完成、“三农”工作重心转移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后,统一部署的一项机构调整。丹东市将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更名为市乡村振兴局,在市农业农村局挂牌,其中1名副局长兼任市乡村振兴局局长。同时,结合事业单位改革,着力优化农业农村领域事业单位机构职能配置,确保职责分工合理,协作配合流畅,责任链条无缝衔接。 

  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发挥机构职能作用 

  市乡村振兴局的设立,是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举措,标志着丹东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迎来了全面推进的新阶段。市乡村振兴局主要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具体工作,今后将着力在促进脱贫地区乡村持续发展、全面改善农村发展面貌、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三、强化机构编制保障,提升机构职能效能 

  丹东市委编办将立足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对乡村振兴机构运转情况跟踪评估。对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按照优化协同高效原则,及时优化调整,充分发挥机构编制部门职能作用,及时高效地提供机构编制保障,确保乡村振兴工作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展现新气象、新面貌、新作为,切实推动全市乡村振兴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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