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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委编办加强机构编制审批事项监督检查和备案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08日来源:盘锦市委编办

 

  为有效贯彻落实《关于做好机构编制审批事项备案工作的通知》(辽编办发〔2022〕26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盘锦市委编办印发文件就建立机构编制审批事项备案工作制度提出明确要求,强调各县区党委编办、机关各科室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市委编委工作规则和编办工作细则明确的程序性、权限性规定审批机构编制事项,并于机构编制审批事项调整文件印发后5个工作日内,报送监督检查科审查备案,每季度统筹做好全市机构编制审批事项文件向省委编办备案工作。 

  此外,在加强机构编制审批事项监管的同时,还就坚持做好领导职数管理、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等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从制度层面进一步提升全市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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