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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法制观念强化刚性约束规范机构编制管理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19日来源:

  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是党内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严肃机构编制纪律、维护机构编制权威的重要工作。按照省委及省委编办工作部署要求,锦州市委编办多措并举、科学谋划,以“树立法制观念、强化刚性约束”为着力点,扎实开展为期三年的全市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

  • 加强领导,科学谋划,扎实推进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

  一是完善领导机制,明确责任分工。专门成立了以市委编办主任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相关科室科长为组员的市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单位)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要求各县(市、区)同时启动、同步实施。二是制定工作方案,科学分组实施。起草下发了《锦州市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将市本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和各民主党派机关、群团机关,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及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全部纳入到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三年计划之中,确保达到全市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监督检查无死角、全覆盖。同时,考虑到各部门(单位)改革进度、工作职责、当前任务、机构体量、隶属关系等诸多因素,紧密结合机构编制部门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已发现、已掌握的问题线索,研究制定了《2023-2025年度市直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监督检查分组》明细,将市直部门和事业单位按年度划分为3个批次、6个组别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了监督检查工作有的放矢、精准发力。

  二、明确标准,加强协调,全面提升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质量

  一是盯住重点环节,确定检查标准。下发《中共锦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通知》,对全市2023年度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的目标任务、检查内容、时间节点、工作要求等事项进行了明确,提出了要求。市直部门(单位)均按要求报送《自查报告》,共计251份。为确保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各项工作稳步开展,积极向省委编办请示沟通,研究制定了《锦州市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相关佐证材料对照检查重点》,具体从八个主要方面的39个重点环节入手,形成对照检查指南,确保在监督检查实操环节各项工作严肃正规、步调一致、标准统一、依据充分。二是建立工作制度,确保检查质量。以“一家一单”形式派发《机构编制监督检查通知单》共73份,确定受检部门(单位)联络人83名。采取“走出去”实地检查和“请过来”定点抽查等灵活方式进行监督检查,通过现场问询、实地查看、材料调阅、佐证调度、留声留影、电话回访等方法,确保将实际情况和问题查准查实。实行“日小结”工作方法,即当日监督检查情况由各监督检查组梳理汇总,各组之间碰头研究、总结经验、信息共享,建立《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监督检查问题台账》,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分类录入、对号入座;建立“周调度”制度,即监督检查组每周三将上一阶段监督检查情况向市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对各部门(单位)经检查发现的问题逐项分析、逐条把关,集体拟定初步的整改意见和政策指导口径,不断细化检查标准、完善工作方法。起草下发了《中共锦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各县(市、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督导检查的通知》,对各县(市、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实地督导,确保市县两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同步进行,全市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质量不断提高。

  三、跟踪问效,严肃整改,着力规范机构编制管理

  市本级已完成2023年度监督检查计划74家,收集整理问题共计155项,其中涉及共性问题26项,可立行立改问题96余项,限期整改问题30余项,需多部门协调改进问题3项,向受检部门(单位)党组(党委)派发《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整改通知单》71份,进一步压实党管机构编制主体责任,确保各类问题整改到位,逐个销号。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整改报告,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建立整改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通过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的深入开展,各部门(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严格执行“三定”规定和实名制管理规定的纪律观念明显增强,各部门(单位)领导干部党管机构编制意识得到了显著提升。

      锦州市委编办将以全市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为契机,针对部门联动不强、程序不规范等问题与纪检监察、组织、巡视巡查、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审计等部门加强协作联动和信息互通,建立分工明确、程序规范、协调有力的工作机制,全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机构编制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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