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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委编办以“四个坚持”不断提升机构编制法定化水平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07日来源: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鞍山市委编办坚持持续用力,多点发力,借势助力,以《条例》的有效落实,不断提升机构编制法定化水平。

  一、坚持学习好《条例》,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水平。始终将学习《条例》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作为机构编制工作人员的必修课,通过办理论学习中心组、室务会议、党的组织生活等方式,反复研学《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深刻理解机构编制工作规律和内在要求,确保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更好把握执行《条例》的基本原则和制度规定,熟练掌握机构编制工作本领。

  二、坚持宣传好《条例》,树牢机构编制法制意识。坚持将《条例》列入市委党校培训课程,由市委编办班子成员为领导干部培训班和公务员任职培训班做专题辅导,并将《条例》纳入《鞍山市党员领导干部学法清单》,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全面准确理解《条例》的精神实质和具体内容,推动各县(市)区委编委和市直各党委(党组)进行再学习、再落实,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树牢“编制就是法制”意识。

  三、坚持贯彻好《条例》,落实机构编制法规制度。严格遵守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及程序规定,集体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严把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等关键环节,严格执行“三定”规定制定实施、检查核查、请示报告、调查评估、实名制管理等制度规定,做好机构编制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按规定报告年度机构编制重要事项等工作,不断推动机构编制管理更加规范有序。

  四、坚持运用好《条例》,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制定《全市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围绕坚持党管机构编制、落实机构改革、规范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执行“三定”规定、严格执行实名制管理和统计规定、严肃机构编制纪律等情况,利用三年时间实现市县两级机关和事业单位监督检查全覆盖。坚持将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纳入市委选人用人专项检查,集中开展“定岗定责定流程”和“大科室整合”督查等工作,加强与纪检、组织、人社、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齐抓共管多方联动的长效机制,形成监督检查合力。同时,在检查工作中积极宣传《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加强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预防教育,切实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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