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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溪湖区出台街道职责准入制度 为基层减负保驾护航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04日来源: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街道是个筐、啥都往里装”,街道权责不对等,职责界限不明晰的问题是困扰基层有效治理的顽疾。本溪市溪湖区委编办创新出台规范街道职责准入的制度措施,以“1+1+1+4”工作模式为基层“减负”保驾护航。

  建立一项制度。建立街道职责准入工作联审制度,区委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政府办公室、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充分发挥协同配合作用,健全完善协调联动、准入审查、支持保障、监管问责等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有力有效推动街道职责准入制度工作落实。

  明确一个要求。区级部门不得擅自将已明确由自身承担的职责任务交由街道办理,确有需要的,必须充分征求街道意见,严格按照规定条件和程序,经审核批准后才能下放。经审核下放职责事项,要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做到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要强化放管结合,加强业务培训,核拨工作经费,为下放职责履行提供必要保障。

  编制一张清单。编制街道职责任务清单,通过建立清单,厘清区级部门和街道职责边界,明确街道该干什么活、能办什么事, 推动各街道“照单履职、按单办事、依单问责”。

  设定四项程序。围绕职责准入制度的组织实施,确定了事前酝酿、提出申请、组织审核、有序退出四项程序,最终经区委、区政府审定同意后,由区委编办组织及时调整街道职责任务清单。

  通过出台街道职责准入制度,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基层治理新效能,打造基层治理新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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