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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兴隆台区委编办全面完成2021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30日来源:兴隆台区委编办

 

  盘锦市兴隆台区委编办在全面完成2021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同时,统筹谋划、科学布局,开辟新思路,寻找新方法,充分发挥了推动事业单位规范健康发展的服务和监督作用。 

  一、精心筹划,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印发《关于2021年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就事业单位主体责任、举办单位的督促监督责任等工作要求做了详细说明,同时就年报工作内容、时间、应提交的材料、报送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为有序推进2021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精准服务,全面畅通沟通渠道。将各项业务申报材料、办理流程、模板等编制成操作指南,方便办事人员明确办事程序、节省办事时间。通过畅通电话渠道、开通微信群、工作人员“一对一”解答,做到共性问题及时通知提醒,个性问题专项处置。同时,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年报实行“不见面”办理,除涉密单位外其他单位均不需报送纸质材料,通过电话、微信群及时沟通联系,按流程在网上办理。 

  三、严格把关,确保公示信息质量。严把“信息关”,认真审查法人证书登记信息,对登记信息不一致的,一律先变更,确保信息准确;严把“程序关”,各事业单位在填好年度报告书后下载并打印,报举办单位保密审查并签字同意后上传系统,经审查合格后,予以公示;严把“规范关”,重点审查报送的材料是否齐全,填报内容是否完整,业务活动是否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开办资金是否继续具备承担与宗旨和业务范围相适应的民事责任能力,通过严把“三关”审核,确保公示的信息真实、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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