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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委编办完善“四个环节”推动机构编制事项规范管理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8日来源:中国机构编制网

    为科学配置机构编制资源,提高机构编制使用效能,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委编办围绕党组动议、调研论证、审核审批、组织实施四个环节,制定出台实施细则,推动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建设。    

  一是完善党组动议环节,增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严肃性。为加强党对机构编制事项的集中统一领导,部门在根据自身实际提出机构编制事项申请前,须围绕事项调整是否符合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机构履职分析和工作实际情况、是否符合本单位实际、是否充分考虑机构编制外的解决方法等4个方面,召开党组(党委)会议集体研究。讨论通过后,按照“一事一文”的原则,以部门单位党组红头文件的形式向编办报送请示文件。

  二是完善调研论证环节,增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合理性。收到部门提交的机构编制事项申请后,县委编办综合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从符合政策法规情况、申请必要性情况、历史比对情况、管理规范性情况、现有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能情况等6个方面展开调研论证。其中,线上侧重机构管理规范性、机构编制使用效能论证,依托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对申请部门在岗人员的年龄结构、性别比例、学历层次、实名制数据维护情况等相关信息进行初步分析,通过分析干部队伍情况,论证部门机构编制管理是否规范,机构编制潜力是否充分挖掘。线下,则综合采用实地座谈、个别访谈、问卷调查、调阅资料等形式,对部门请示的合法合规性及必要性等进行论证。论证结果作为调整机构编制事项的重要依据,对于符合要求的,按照规定履行后续审核审批程序。对于申请必要性不足的,终止审核审批程序,并反馈申请部门。

  三是完善审议决定环节,增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程序性。对于经论证转入审核审批程序的机构编制事项申请,由机构编制科室汇总论证结果、部门请示,初审意见后呈县委编办室务会审核把关,审核主要围绕部门请示是否有利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否合法合规、是否有效解决实际问题;是否科学合理等方面。编办室务会集体讨论通过后,按规定程序报党委、编委、编办按权限审核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县委编办按程序进行批复,审核未通过的,向申请部门及时反馈。

  四是完善组织实施环节,增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实用性。机构编制事项批复后,申请部门要于60日内将执行落实情况、取得成效、下一步工作打算等以部门正式文件的形式报县委编办备案。同时,县委编办结合机关职能运行监管、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等对申请事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一方面确保机构编制事项落到实处,另一方面,相关结果作为编办改进机构编制管理、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实现机构编制“瘦身”“健身”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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