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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圆满完成乡镇机构改革评估验收工作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22日来源:葫芦岛市委编办 刘颖

  9月5日,葫芦岛市启动乡镇机构改革评估验收工作并印发了《葫芦岛市乡镇机构改革评估验收工作方案》。近日,葫芦岛市组成3个评估验收工作组对6个县(市)区及92个乡镇党委、政府改革完成情况进行了实地评估验收。目前,葫芦岛市乡镇机构改革工作已顺利通过评估验收,各乡镇均已按规定设置办事机构,合理配置工作人员,正常开展日常工作,改革成效逐步显现。 

  一是推动编制资源一线下沉。根据改革统一部署,在不突破县(市)区行政编制控制总量的前提下,葫芦岛市委编办积极推动编制资源下沉。改革后,葫芦岛市92个乡镇行政编制增加45名,有力保障乡镇有效承接上级事务和充分发挥基层堡垒作用。 

  二是机构职能定位更加突出。在综合办事机构设置上,该市市委编办严格落实省委“规定动作”,突出了党的建设、社会治理、公共服务、产业经济发展、生态保护等方面工作。在此基础上,较大乡镇因地制宜选择了“自选动作”,如建昌县2个较大乡镇按照机构数量低线设置了6个综合办事机构,将工业发展办公室和服务业发展办公室整合设置为工业和服务业发展办公室;绥中县绥中镇根据工作需要设置了审批服务办公室。 

  三是领导职数管理更加规范。此次改革对乡镇领导职数、乡镇党委委员进行了明确,严格按核定的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同时实行党政领导交叉任职,乡镇综合办事机构负责人由乡镇领导兼任,减少了领导职数,进一步规范了领导职数管理,强化领导职数的刚性约束,确保乡镇各项工作有序运转。 

  四是基层管理体制更加优化。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需要,推动整合基层公共服务和行政审批职责,市委编办加强了乡镇、村(社区)便民服务机构与服务平台建设,实行“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同时积极加强乡镇行政执法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分区域向乡镇派驻综合执法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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