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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委编办积极推进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29日来源:抚顺市委编办 詹帅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五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部署要求,抚顺市委编办狠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整合、职能理顺、层级精简,着力解决机构重叠、职责交叉、多头多层重复执法问题,提高行政执法效能,为营造优质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的执法体制保障。

  一是调研先行,摸清底数。为确保改革平稳有序顺利实施,抚顺市委编办组成专项调研组,先后到县区、市直相关部门调研,深入了解当前抚顺市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现状和存在问题,深刻剖析产生问题原因,认真研究解决办法。通过实地调研、依托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结合权责清单,对涉及改革的机构、编制、人员和执法职责进行了全面梳理,厘清执法职责和执法队伍情况,摸清“改革底数”。在明确执法机构和人员划转认定标准和程序基础上,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整合执法队伍,锁定编制底数,为拟订“三定”规定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立足市情,制定方案。抚顺立足市情实际,制定下发了抚顺市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组建执法队伍整合单位和具体实施步骤,市综合行政执法职能主要由市县两级承担,市辖区不单独组建综合行政执法队。按照市级整合组建综合行政执法队的要求和办法,组建县级综合行政执法队,在县行业主管部门加挂综合行政执法队牌子,实行“局队合一”体制。各县参照市做法,按照市统一安排部署,下发了实施方案,与市本级改革同步推进。

  三是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在抚顺市深化党政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组建5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专项改革工作组,各牵头部门承担推动改革的主体责任,市委改革办、市委编办和各职能部门密切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扎实推进各领域改革工作。为进一步抓好抓实改革任务,各执法队伍成立了筹备工作组,明确主要负责人,牵头推进改革。

  截至目前,抚顺市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市级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完成了“三定”规定印发、机构挂牌、领导班子配备工作,县级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三定”规定已制定印发。下一步,抚顺市将按照省里统一部署,在巩固现有改革成果的基础上,持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积极推动执法重心下移,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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